學佛叢談

by | 11 月 6, 2020 | 王驤陸居士下集

著者: 王驤陸居士

佛法的真精神

人生的悲歡苦樂只是心的作用,一切造作也是心的作用,佛度眾生,只是要人覺悟,心上再來個心,瞭解人生的所以然。覺是感覺環境的幻化,悟是悟到自心的緣妄,外不被環境所惑誘,內不被妄心所轉輾,明白自己天然有個自主獨立性體,雖然一時糊塗妄作,一覺便回到本來。所謂悲歡苦樂,和一切一切,都是夢幻泡影,不再上當,這是個自主獨立的偉大精神。佛不自稱是佛的功能,是一切人無賢無愚無大無小自有的功能。佛法的真精神就在此。

人生欲解決這個大問題,借佛的導力是一二,靠自己的努力是八九,若全然想靠佛或定要靠自己不依佛法,這都是大迷信,不是佛子。

佛說因果,不是有了佛才有因果,佛說平等,不是有了佛才有平等,佛說眾生與佛,本來不二,不二即是平等,是眾生自己本來平等,特地做來不平等。論到外相,自然有大小高下美醜種種的不同,不同就不平等了,但一切相是緣生緣滅,幻起幻落,同一不實,這是平等的,所以平等是實,不平等是幻,而世人總是執取有相,久久成為習慣,於平等的真理,忘之久矣。獨有覺悟的人,不受這個束縛,自己能別具見解,由理想上推出這個真理來,覺知一切眾生,性體與我不二,何以我一定是好是對,他人就一定是壞是不對呢?那不明這個平等真理的人,先立了個人我之見,我要好,你不必要好,我有錢是闊,你沒錢是貧,不知是錢的問題,於人有什麼相關,我的錢給了你,我就貧,你就闊了,就是我不給你,我用完了,我也就貧了。本來錢是外相,根本靠不住的,但是患得患失的習性已久,要永久保持它,忘記了因果和平等的真理,所以多爭,以至殘殺搶奪,枉受諸苦,佛法的真精神,就是要打破你這個迷見。

人有了這個迷見,一迷再迷,勢力越大,迷的力量也越大,迷人越多,迷的團體也越多,一步步的演進到了糊塗的極點,反說佛法是迷信了。

世上的一切一切,無不是示我的教訓,人事的種種幻變,即是告我以無常種種的不定,即是教我勿固執。世上一切惡業無不由我執所起,天下最苦悶的人就是剛愎自是,總是我的不錯,一直迷到底,至死不悟。我人看了他是真苦,他自己也苦,苦於不知道自己的苦。但我人自己,又何嘗真明白呢?處於旁觀是明白的,一輪到自己被虛榮貨利所引誘,也許一樣會剛愎自是。所以佛要你徹底覺悟。朱子只說到不為外物所誘,不知外物是什麼,就是我自心的緣妄。不從心上下手,是不會徹底得到佛法的真精神。

佛教和佛法,本無所別,所教的就是法。但到現在,所可見的只是佛教的形式,所不明的卻是佛法的真理。佛子四眾,上焉者,閉門自修,不問社會上的疾苦,中焉者,好出風頭,勤作有相功德;下焉者,犯奸作惡,無所不為。一班學佛的,不是死氣沉沉,就是妖形怪氣,社會上只見其害,不見其利,叫人如何信仰得起。現在更進一步,連一班自修的人們,門也關不住了,東奔西走,更無暇把真正的佛法精神,介紹予社會,所以愈離愈遠,人的懷疑也愈深,此佛教之衰落也。佛教既經過許多年的殘破,然而佛法的精神潛勢力,非但不見削改,反而日見膨脹,想研究真理的人,日見其多,這就是人心苦悶的反動,無形中把佛教和佛法分了家。有智識的人,自然不取佛教的形式莊嚴,而尊重佛法的精神自在。佛法的有相功德,原為一班初入門的方便引導。至於根本上,佛原來不取于相,要人自覺,最正宗的,是自他兩利,化敵為友,讓他自動的馴伏,使各人明瞭自身的本來面目,把大智輔助大悲,做救世的工作。第一不許貪,能夠不取於相,那貪污之風,自然滅了。第二勿嗔,能夠平等慈視,瞭解互助之義,那詐偽殘殺之習,自然止了。第三勿癡,能夠闡明真理,開大覺慧,打破迷信,那剛愎自用,顛倒妄作之行,自然少了。總之要他自動的感化。可見無一人不有心,心即是佛。無一心不有理,理即是法。佛法的偉大作用,在不爭自己佛教的門面,和其他宗教論短長,而在使人個個自己覺悟真理,學佛的平等救世精神。救不在衣食住的滿足,而在人人能得衣食住的平等享受,以為衣食住是維持這個身,身是維持這個大悲心。要去做大悲利眾的事業,不是焦芽敗種的羅漢,而是智悲雙運的菩薩,正合乎現世所倡的平等主義。倘有剛愎自是的人,他自會眾叛親離,不打自倒,為天下人作個大榜樣,大教訓,這才是佛法的真精神。

佛法是重實幹的,是重自然性的,先自克己,取得定力,由定力增長識力,體力自然加強,這是人生的三力。用三力以應付社會上一切事業,自得遊刃有餘,處於今日狂風暴雨之局勢下,沒有心力的把持,必定被外境所衝動。即如一班貪污的人,本性並不願貪污,只因環境的誘惑,前途沒有希望,眼下即有恐怖,自己又無把持,逼迫往貪污的路上走。貪是人人本具的劣性,汙是一時的妄作,一人作俑,眾人效尤,遂成了公開的流行病。如果要改造這個劣性,應先使其自覺,生活一安定,此風自然而止,此是佛法的真精神。

一個人貪,可以引得許多人貪。以貪為本位,欲壑自然難盈,必至多數人受逼迫沒飯吃。反動過來,自己所貪得來的根本就靠不住。倘早知貪得的危險,自不至深入自殺一途。平安二字,是要人人平了,我才得安,有一個人不平,即有一個反動,即是自己的危險。我嘗說世界要真正平安時,鎖和保險櫃,是用不著了。用到這兩件東西時,即是心懷疑忌,四面都有了反動的恐怖。那反動即是不均平,心和物質都不均平,而不均平的主因,還是個貪。貪的主因,仍是由於恐怖。恐怖的主因,由於不覺。不覺所以見理不明,不肯施捨。佛說一切法,首重佈施,佈施是放棄的意思,不但金錢物品要佈施去,連我的迷見也佈施去,放大眼光,勿固執劣見。使人人有飯吃,即是我的無上保險,最大安樂,所以佈施是佛法最偉大的精神。

佛法只是要把世事翻個身,我所執持的且放一下,看是如何。我所看重的且看賤他看是如何,我所愛的不愛,取的舍去,驚奇的不驚奇,其苦自斷,並且處事靈活面面玲瓏矣。

學佛務必從根本上著手

學佛務從根本上著手,否則盡是外道魔業,反加生死,入手即須謹防,此責任全在於師,不可因其初學而誤之也。根本者,心地法門也,宗下直證法之可貴,在使學人勿遠繞圈子,直下薦取,說悟就悟。本來眾生是佛,因迷而成眾生,一醒遂又是佛,所以本極容易。奈無始無明所覆,如蕩子狂迷外走,不生厭心,即不肯回家。佛祖種種言說引導,只是引其自覺,遂成為教;一聞即悟而歸宗者為頓;久教始覺而求歸宗者為漸,是人的因緣利鈍問題,於法無頓漸也。迷在自心,悟亦在自心,成佛成眾,亦在自心,入生死,出生死,亦在自心。離自心更有何事可說,離自心而談宗說教,正如畫餅充饑,萬年不飽。故知心地法為根本也。

學佛只是學成個佛的意境,意境一著實即成六道,一空靈即成佛。凡一切經論言句只是要你心境空靈不離一切。不著一切,所謂“若人欲知佛境界,當淨其意如虛空。遠離妄想及諸取,令心所向皆無礙”。世人處處自礙,所以入生死而不覺,“當淨其意”四個字何等簡捷了當,哪有許多言句理論。且道“其意”是誰的意,“當淨”是誰的事業,為師的且勿先淨學人的意,你自己的意尚不淨,安足以為人師。所以師資者必先有其資,資者能自淨其意者也。意中不寧不淨,即無為人之法,而法不淨者,心未淨也。有得失心,名聞利養心,分別門戶心,皆非師資。故不論師與友在說法聞法時,都莫在文字法門上會,要處處會。歸心地法去,即于平時人事世法上尤要在道上會,切莫在道理上會。道者,自覺聖智之境界也。道理者,是非得失人我勝負二見之境界也。一涉道理意即不淨,紛亂遂起,所以說教是佛祖萬不得已的法門,宗下最上乘法只是開門一斧,打淨來見,不講道理,不等你開口,便一棒打出,正是不教之教。用心至苦,用法至簡,逼到你無意可淨,無心可心,讓你再去體會,逼出你自己本來空寂無染之心來,然後心所向處,處處是心,處處無著,即處處無礙,在先卻要你昏頭昏腦,活中求死,死中求活,疑神疑鬼的參求,進不得退不得,取又取不得,舍又捨不得,如狗子看熱油鍋,舐又舐不得,舍又捨不得,經過如是一番苦功,得來才結實,永不退失矣。如艱苦出身得來的錢財,個個寶貴不肯浪費,然後敵得住萬萬年來生死習氣,用千萬斤氣力去挽轉來,方是真熟,處處勿忘失矣。此正是大慈悲處也,要無非逼你心上去體會,道上去參究,正是沒道理的大道理也。

從來講密宗的總要偏重在儀規上,疏了心地法,參禪的人死在一句話頭上,疏了個活參法,念佛的人偏重在西方往生,疏了個如何是西方,如何得往生的參究法,不知三法都是方便,目的全在學人自己向心地上努力。三法都是打淨法門,如不從自己心意識上去打,正如以心意識添心意識,而心意識是家賊不是外賊,是造成生死的根本。所以永嘉禪師雲:損法財,減功德,莫不由茲心意識。佛住世說法四十九年,正為眾生受此病苦,不得解說,不得已而說了三百會,專為此事,今學人日日禮佛拜佛,佛前悲泣懺悔,念佛幾十年,求了生死,且明知心意識是毒蛇猛獸,卻反不聽佛說,豈不謬哉。故因地不正,果招迂曲,正似海中沉淪遇船得救,才上得船又跳入海也。

學人總要拿定這一個最究竟法門,不到究竟切勿放手。先把心意識打淨,看一念未起時怎樣,不思善,不思惡,正這個時不是斷滅,不是無心淨蕩蕩地,有個圓妙明心在前,普照大千世界,卻不著一物一見,如鏡子照物,胡來胡現,漢來漢現,不因有影無影,有象無象,而鏡體動搖也。

心地法只是一路,沒第二條路,要想認定一個不是兩個,先拿鏡子來譬喻,所名為鏡者,以其能鑒照。惟有光,故能照(是一個,即光體)。照則有形,為影為象,或好或醜,或光明或糊塗,有時有影,有時無影,種種變化,光只是一個,並不因影像之變化而光體有異,故認定是一個,且種種變化者,乃暫時之幻影,仍由這一個中所自出。如是種種即是一,一即是種種,種種由一起,仍滅還於一,種種無形段,一亦無體相。故曰:不一不異,生不見其來處,滅不見其去處,卻有一個常恒不變,遍滿法界的東西在。以不變,故名不動,以不動,故名無污染,以無污染,故名清淨,以朗朗覺知,故名清淨覺相,又名菩提。如是無明煩惱由這一個起,這一個就是菩提。所以雲煩惱即是菩提,你就是要分為兩個,請問從何下手,如何分法,作此念者即是無始無明煩惱,總因不覺故。是以不覺由於無明,無明由二見比量,二見比量由於取相,取相還因不覺,故先勿談無明煩惱妄想業障等,只先從能覺的,能煩惱的,能生死的,能見性的,這一個是什麼東西?這個東西上面又有什麼可以著得牢呢?你且看無明煩惱妄想業障附在何處,著在那裡,尋來尋去,只是不可得。本來不有,一當他即似有而實不有,你把夢作真,死不承認是假,無端幻立生死,枉受諸苦,當知開悟成佛,是何等大事。此處要講福德,無福德者難與言也,難信也,難以承當也。以上是正面了義說。

雖然中人以下不可與語上也,彼不信,反遠矣。但又不可輕慢,又以為終不可入也,當方便引之證入,初說實有無明、妄想、業障、煩惱,說此皆生死之根實,可怖可畏,實是大苦,不亟了脫,苦無窮期。如是,引之痛切發心,且讓他昏天黑地東撞西碰,弄到頭破血淋,苦悶已極,然後開一條方便線路,一因其人習性如是,不走遠圈,其心不死,亦不肯就範。二因其人夙世法障深厚,曾以法誤人,此生應受此報,亦難遇善知識。即遇亦不識,即識矣亦無緣與之相接,終不信受。三因自己劣見,聞法疑怖,複有惡因緣引之使遠,故必自動走繞遠圈,非其時不得跳出此法坑也,豈不哀哉。但真痛切發心者,早晚一樣成就。因一旦開悟,與三十年後開悟,所悟正等。悟後力量,是在修養經年,卻另一問題矣。是以為人第一在知機,非有定法。前為上上根人了義的決定,此為反面說,予中下根人以方便,是不了義教,非分人之高下也,機不同也。遂無定法,至其極,同歸一路。蓋如是方便,斯名究竟,而究竟亦不可得也。

初學佛要分清理路

名醫看古方自會活用,庸醫抄古方只知死用。所以經論言句,要悟後參,方不上當。然非上經論的當,是上自己知見的當。須知此事全靠自己,毫無奇特,毫無法門,不假他求,不藉外力,只把自己的塵塵境境一齊放下,淨蕩蕩,赤裸裸,這時看是什麼。

會游水的人全是自力作用,遊戲自在,無往不利。如不會水的人,落下水去,只是四處亂抓,反而喪失生命,不得出頭。學佛人可以悟此。今日求佛求法求師求古人言句,乃至求旁門外道,豈不是亂抓,想求出路。

此事最現成不過,眼前一切處都可悟見。若一舉心動念,即又非是,及真見性後,於舉心動念時,即顛倒忙亂時,亦時時見,更不必絲毫著意去求見,而自朗朗見。好如自己的姓名。以熟極了,即不去記他,也不會忘失也。

既如此現成容易,則開悟成佛何又如此之難?則各人因緣之不同也。此有二因,一者夙世于此路不熟,一切要重起爐灶,比較困難。二因今世因緣不好,不遇見善知識,使走近路,豈不冤枉。如冶金人不識是鋼是鐵,以為同是黑塊,不把真正鋼精稍加熔化即可打器,卻與頑鐵同入冶爐,空耗時間,實在可惜。此亦其本人夙世法障自誤,今生得此報耳。故發大悲心為最要,不論為師為徒一有人我心,便非大悲,今生同難成就。

初學人第一要分清理路,
(一)成佛見性,不是二事,除自求自悟外無第二條門路。
(二)師資、經論、法要,全是外緣相助,引之使近而已,不可依靠以自誤。
(三)見性是一事,除習氣又是一事,往往見性後,習氣尚未除,力量不足,複又淆惑,反又疑及根本,此切切不可。
(四)見性後,除習氣才有辦法,但切莫從習氣上下手,只要照顧本來。本來無心可言,習氣又依附在何處,莫急急於求。力量充足,水到自然渠成,不是一日的事,積久自然成功,此性急不得。獨於見性一道,在未見到之前放鬆不得,不可以為空了便是,無心便是。古人道,莫謂無心便是道。無心猶隔一重關,當努力參究是什麼緣故。
(五)初步見性,莫管他是理是事,只當法身邊事。此時正要緊,不可放鬆,只看准路頭,擒住這本位。久久純熟,一旦貫通,自然理也圓了,事也足了,百尺竿頭升一節,再一節到了頂上,再升一節無節可升,直上去便是,你看是怎樣。

凡人生機絕不要緊,生趣絕則危矣。學佛只買得個生趣活潑,如泉之源源而來,此無法向人說明。

學佛正因簡明開示

學佛只是一念之轉,轉有著煩惱心,歸無住空淨心,要寂然無所作著便是佛境,故心淨則佛土淨。此是正法。

心量宜大,以慧力觀照一切本空,便不執取堅固,自然退讓,在表面似乎吃虧,但修德成就,功夫精進,根本上大得便宜,是真佈施,此以除貪。

心能平等,法法都幻,有什麼得失成敗,自然寬宏不計較,且心平則氣和,氣和則血順,少病少惱,且可長壽,是真忍辱,此以除嗔。

心不執著,則事理通達,因果分明,無謂憂怖,自然不起,安得苦果,即是持戒,此以除癡。

心意超然,徹見本性空寂相貌,歸於大空,是為得體,於人事人情上,實地研究,處處熱心,事事方便,歸於圓通,是為得用,以虛靈之佛量,起大悲之妙用,不是沉空守寂,為焦芽敗種。

一心於法,一門深入,但明法本一時之借用,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,歸到見性,當下成佛,莫怕無明,只要心能空寂,無明頓化,莫住無明,若一失照,即流浪生死,萬劫沉淪。

非到明心見性後,不知自己之無明也,既不知無明所在,則永無拔除之時,是明心見性為成佛第一關鍵,明心後,一念間無明頓化,否則壓制而已,雖修千年,無明仍在,與未修正等。

莫自棄,勤恒而進,終必有成,莫自滿,累劫之債,非一時可了,莫因循,老之將至,莫性急,學徒亦得三年。

根本求極樂,何必自苦乃爾,精進在勤奮不放逸,豈在惡衣惡食。

貪求他力,依賴成性者,心中即有取巧之貪,心已顛倒,如何往生,故念念清淨,即與諸佛相印,方蒙接引。此即是往生。

讀經勿死執文字,佛對當時人說,因緣不同,譬如古藥方,只可參考,不可照服,故曰無定法。

淨土密宗禪宗,法法平等,無有高下,只以當機為上,莫起小見,多所分別,於他人無關礙,於自己有罪過。且問罪過是什麼,就是你不能解脫的幻心,平日越堅固,臨命終時越放不下,種種苦惱,是你自受,無人代得。

初學人忌有三心,貪多心,好奇心,彼此心,已學佛人忌有三心,疑法心,因循心,性急心,久修人忌有三心,自滿心,守法心,功德心,此最毒之心病也,病癒微細,愈難拔除。

道場和法門,立場各各不同,切不可強與之同,如中醫西醫,各有好處,何苦分別,轉以自誤。

如有人謗法者,切勿與諍,諍則謗愈多,此我之罪過也,當勿與逆,令其歡喜可耳,不能者,聽之可耳,若起嗔心者,非我弟子,即與謗佛謗經不異,且與自謗亦不異。

肯從人事上練心,是真學佛,功夫才進得快。

利己利他,要同樣熱心,但不可太熱心,成為貪病,且背因緣自然之理,經雲凡夫之人貪著其事。修禪宗全靠自力,非上上根人,難以即生成就,淨土宗旨不同,以往生西方為極則,然不到一心不亂時,仍難往生,密宗乃佛最後度人之一法,其咒與印,仗佛之力,能一心修持,成就必快,且魔強道弱之時,非仗密法,不能消夙業而化除之,故密法比較當機,今由密入手,顯法身後,開般若慧,與禪宗會合,方可除習氣,得大成就,且與淨土宗不背,倘發願往生,更有把握矣。本會接引學佛,先由密宗入手,但坐法與其他密法不同,有一定程式,經過相當時間,即可證體,然後啟發般若妙用,故必參禪宗諸書,但不襲取其方式,以防流入禪病,最後會通十方淨土。名聞利養,乃生死深坑,法見情愛,乃地獄種性,此處不除,便是外道,不必管他人閒事。

總之佛是空寂義,如不離法,即不成佛,經雲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,又雲諸法空相,故此一頁文,皆不可取,能通而無住者,方是般若妙用,否則毒藥耳。此次盂蘭道場,佛天歡喜,人人求消災延壽,當知見性斯是長壽,明心頓得消災,無他法也,幸各珍重。

近廿年學佛人

近廿年來,學佛人與往昔已大不同,咸知有向上事,而真肯用功的人卻亦不少,都想明心地,了生死,求個究竟。也知道不可全賴求乎佛,全憑乎法,全賴乎師,而想自己謀出路,這是佛法的大進步。尤其是一班青年,以天賦的熱腸和精進的毅力,想維持佛法,打破世人“佛法迷信”的劣見,更要把真正佛法用到社會上去,廣大發揚,此正是大悲心的顯露,實是幸事。惟法病難除,初苦於下手時自己先無抉擇的能力,隨因緣而盲轉,自己根器大小,亦無人為之考證,投入何門、即修何法,以先入為主,往往大料削成小料,此可惜者一;或所投之門,正合其機,本可一門深入,而因地欠正,或修不得法,以致坐誤,此可惜者二;或有根器極利,所見實有過人處,目前一切,皆不足滿其所望,遂自尊大,得少為足,此可惜者三;或有所修略得境界,喜而自是,或疑而不敢再進,又無人與之決疑,更有初入聖境,根不堅固,為之師者,即予認可,無形自滿,令其中止,此可惜者四;或有下手,因地不正,妄冀神通,入於歧途,此可惜者五;有已初明根本,所修亦無錯誤,但以習氣未除,轉疑及前此功夫之不是,又轉入他法,以求捷徑,不知反以自誤,此可惜者六。以上種種,雖行人必有的過程,然不早解決,必至一誤再誤臻至不可收拾,豈可坐視而不問證。謹以一知半解,先為說明如次,逮日後行者修有所得,過於我所知者,請為補充更正,勿分彼此高下可也。

所言法病者,責任先在於師,凡授法人與受法人既未離於法,即不免於病,雙方皆宜十分慎重從事,同須正其因地,以防後果。誨因地當以授法責任為最重要。因未來際許多慧命全由此一根所發,一誤可以輾轉相誤,慈悲反為罪惡,至可怖也。授法人既為人師,即是人天師表,切不可無大悲心,切不可有名聞心,亦不可有偏執心。倘無大悲心,則門戶之分,人法二見,油然而起矣。倘有名聞心,則嫉妒驕慢貪得瞋恨諸心亦油然而起矣。倘有偏執心,則學人受累更深。以拘執一法不知變化,人未必個個是凡夫法執,故當先自警惕,人之患在好為人師,以責任太重耳。且至於學人當首明因地法行,我人應先自問今日所修目的在何處,是否求得正果。但欲得正果,先得正因。而一因一果,又是何物?我往昔輾轉輪回,今日入此生死,又是何物?豈非我妄心作祟,枉受塵勞,生乎死乎?苦今日仍在生死上轉,豈不又向下轉去,永無了期乎?我為此懼,所以今日要修行,圖個根本解脫。但今日之因,卻是來日之果。若今日再因地不正,則不如勿修行者。既知病在心上,則要對病下藥,急急要從自己心地法上下手,才是正路。倘求佛求法於事相上流轉,豈非向外馳求,如南轅北轍,又走入外道乎?故不論鈍根利根,法不論為禪、為密、為淨、為戒律、為法相、為止觀,無一不當由心地法下手,此最最重要問題。倘不先自明白,正其因地怖苦發心,則斷不肯痛切。若徒喜神妙法門,高深言論,又引起第二個貪求心,加增生死,豈不誤上加誤。故入手當如破竹,歪不得半分一厘,第一斧正則直下到底不歪斜,此當第一決定者也。必人人可當機,當依人不依法,隨機而施,務使學人走近路,勿自鳴高,使其難接,此亦大悲心也。

學人自己最忌自己輕賤,先打個沒出息的主意,又安能向上以求徹了。故不可自視為鈍根,以為此生不能深造,有負佛的慈悲期望。但亦不可自視為利根,得一知半解,以為不過如此,轉生驕慢,遂以自誤。你看阿難一生多聞,何等聰明伶俐,到佛涅槃後,尚不得入門,後遇迦葉初祖,始得開悟。故利鈍是人的一時因緣,不從自性根本上解決,雖修至末劫,亦無所成。須知一切法都是引到一個目的地,要你眼正不走錯路,莫問快慢。倘錯了方向,譬如無的放矢,盡是盲走快走又有何用,並且越快越遠,倒不如看准路線,雖走得慢,步步有效也。

法無定法,方便為妙,愚人死執,智者通之。蓋法無自性,因無常而變化,遂無定義。現因緣非一,如人有利鈍,時有久暫,機有早晚,功有淺深,所好有同異,體力有強弱,而習性有勤惰,故於一切人一切法,當隨緣而施,因對方地位而方便之,斯是大悲作用。

靜坐功夫,約可分為四種:一為禪家,欲放下身心參究本來而坐;二為道家,練精氣神而坐;三為作課而坐,如淨宗念佛,密宗修法等;四為厭煩習靜而坐。統名之曰打坐,目的雖不同,而求定則一也。其趺坐雖同,而用法又各異也。要皆未明打坐之義:打者,打去妄念也,坐者,坐見本性也。彼趺坐者,在座上用此功者也。下座後於四威儀中,乃至穿衣吃飯運水搬柴時,無時不應參究,此下座用此功者也。但心浮氣粗之人,先應調身制心,取坐相以為緣助,是賴於坐而不專重於坐也。

禪家尤不許貪著靜趣執取於法,或恐誤以死守定相為可以增長定力。如智隍之自謂已得正受庵居長坐積二十年,牛頭融之靜坐觀心等,皆非正道;故馬祖坐圖成佛,而南嶽磨磚求鏡以譏之,正恐落於此病;故六祖而下,如荷澤大師等皆注重悟見自性,謹防業識如賊,一失照便扭鼻子使痛,並不重於坐,而亦不廢於坐。因坐亦不過安放其身,坐上仍在參,刻刻提撕,又恐其座上昏沉,乃時時督察輪流巡香,或使走動,越走越迷不容其起念,走至相當時突然停步,正這個時空寂之境最易顯現,每多隨機而發,遂大呼曰:看是什麼?可見死坐功夫,彼所不取也。

至於心中心法,屬於密部,另有規矩,欲三密接連加持,故異於其他密乘。坐上不許觀光觀相,修法期內手印勿散,持咒勿停,念起勿理,一任其翻騰起落,由忍力練成毅力,經無量數之勿理,來如風影,去如電火,習成個無住,逼出那本來空寂之境,為作課而坐,要亦重於作課,非專為坐也。是以修至千座即不必再坐,在初二三百座內,一任其昏天暗地,不計成功,不聞境界。下座後,教其用功,移用座上功夫,施用于平時,念來勿理,影過勿留,所謂處處打坐也。若肯座下用功者,得力更大,複借教理以引之,禪定法以證之,直入心地法,打開般若門,不知者名心中心法曰禪密,實則由密以通禪耳。下座功夫全在人事上磨煉,心地上參究,目的歸於大寂滅海。此時僅可說是上路,功夫尚早正要由此加功,不必賴於坐矣。余恐世人誤解古人不主張打坐,遂廢而勿修,且下座不肯用功,而以得少為足故目空一切也。故他法更勿自詡以為通禪,今用宗門語錄以參考者,不過藉以打磨我之法見習氣耳,非欲爭短長於一日,苟名心未死者,尚不敢許其見性也。慎之慎之,莫負愚公廬山八年苦行與下山廿餘年弘法之慈悲,庶報恩于萬一也。

學佛人的思想

學佛人稱為佛子,有兩種工作,一是關門自修,一是開門應世。自修是內證,開門是外練,統名之修。佛法是要起大用的,不許關門自了。凡自了漢,必是焦芽敗種,沒出息的人,必不能大悲利眾,佛所不許的。所以學佛人起碼條件,是要慈悲,必須發大悲心,方有成就。心大了,事業也就廣大了。譬如器,器大了,承受的東西也多了。用一杯去盛海水,成就也可想而知的了。

離了世上一切人事法門,就沒有佛法了。佛法是在人事上作用。能盡人道,才是佛法,人的思想,威力無上,可以成佛成聖,或善或惡,天堂地獄,唯物唯心,創造破壞,和平鬥爭,種種作為,全由心造。學佛是學成個大覺心,與佛不二,不是身體變化為佛,是心量意境同佛。以此心卑鄙殘酷,即同鬼畜,光明自在,即是人天,完全自由自力,不假外力外求。我們既做了個人,要盡人道。人學了佛,要成佛道,處處要改造思想,去舊更新,即是對內的根本的自性革命。這個革命工作,到成佛為止,在自己未成大覺,能普利群眾以前,不得名為革命終了。所以發願要大,志趣要高,因地要正,信心要堅,行持要恒,見地要圓,意境要空。因此,學佛人的思想,難與一般人同調,不打破世俗卑鄙的見解,不具大無畏的正義精神的,不稱佛子。

佛子的事業在自他普利,無人我,無國界,無族類,無道別,一體平等,所以他的思想也如是廣大平等。但做法是由近而遠,由小而大,由生而熟,由不究竟到究竟,由根本做起,非有定法而宗,皆總不離大悲心。至於佛子思想的如何考證,還從人事上看。茲先述之。

佛經上有兩句雲”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”。因為世間一切形形色色,各有各的天然法位,是常住不動的,此即是常住的世間相法。爾如是,我不必為彼所轉而動搖,譬如沉香檀木,天然是香的,這是他的法位;腥穢天然是臭的,這是他的法位,而我欲其香者轉臭,臭者變香,便是我的思想不通,自生煩惱顛倒。又如偷盜是賊,他有他的法位,否則不名為賊。政府法辦或改造是政府的法位,敵人來侵略是敵人的法位,我以正義來抗拒,甚至用兵殺伐,不得慈悲姑息,這是我的法位,應如何便如何,那思想就正了。倘一定要順我,則反其道而行之,這是思想不通,離去了法位立場。佛法是要世人個個思想圓通,先悟本來,再通世法,使社會一體平等相親相愛,這是佛法的法位,我人各盡其道,是人天的法位,作惡害眾是魔鬼的法位,癡迷昏憒是畜類的法位。可見善或惡各有各的法位,我何必強與之逆,橫生我見以增煩惱。故對於一切,是是非非,我不得不知,臨事還得照常合理應付,心中了了,意上空空,知其善,不必驚奇,知其惡,不必瞋恨。如殺盜,只問合理不合理,情當不情當,而我審斷之,應殺則竟殺,但憐憫之而不居功,憫是憫其愚,憫其因緣不好,不幸而為盜。殺是我的法位,我應盡其職,而意中似若無事,這是佛子的思想。反之,我自己如一時糊塗,亦不幸而為盜,落於法網,是我應受者,或殺、或徒刑,我即受之懺悔之,毋庸怨天尤人,明知此即是常住的法位,又何必惱亂乎?一體平等,這是佛子的思想。

佛子的思想,根本在除自己的貪瞋癡三毒。貪是貪得無厭,以貪求不得,難如我願,所以要瞋。瞋是恨心,萬惡都由貪瞋起,作業受報,冤枉受苦,這是癡。癡是癡迷,因癡迷而再起貪瞋,輾轉相因,光明的思想被他蒙蔽了,廣大的智慧被他毒害了。所以改造思想,是成佛最重要的工作。至如何徹底改造法因,在關門自修份內,且從緩說。

世俗的思想,只是執有而不知緣空,修行人又偏執於空而厭惡於有,都非中道。佛子的思想,定知一切是幻有,但不廢有。又明知一切是本空,但不偏空,以空有二邊都不住是真空,是大定,那思想是超然物外的,他那意境亦不與人同,往往世人視為奇怪,不知實是平常,而有不可磨滅的真理在內。

佛子的思想沒法表演給人看的,只有在人事上想像而得,但世人總不免認為奇怪。因為他的思想不同凡俗,有變化不測之機,有方便隨緣之用,有不可磨滅的真理,有或逆或順的妙法,可使人謗罵在先,而感悟在後,他是重實踐不尚空談的,他的意境超人一等。凡不能放棄名利恭敬的鄙見即不是佛子的思想,所以他的思想是正的,不是邪的。

最奇者,佛子根本不承認思想是實有,只是一時起心的緣影。以既在人世,要盡世用,不許斷滅,不許消極,所以明知是幻,而要用那個幻,成就他那大悲的事業。所以對一切世事,明知是空而不偏空,只是不執有,執有就立了我見。世事的不平都由彼此我見的對立,各不肯犧牲,各執己見真理就隱沒了,反使人糊塗誤人慧命,而在我又失去了大悲心,不是佛子。

佛子的思想,說用卻重唯物又重唯心,用過了境亡心空,又無所謂唯物,亦無所謂唯心,是佛子不偏不倚的思想。至於根本不承認思想為實有,其義至深。以屬於內修門,非片言可以瞭解,暫不述義。茲舉人事若干則,用表佛子的思想,以備社會群眾的參考:

一、募捐。在世俗之見必擇富有的多捐,無錢的置之勿理。佛子則不然,必以平等為主因,公益功德,人人有分,不能因其貧而鄙棄,當同樣勸募。如伊不願即不相強,使伊亦有做功德之機會。而對於有力的人,亦聽其自便,不得以勢力強之,當尊重其自由,以非罰款性質也。其人所有財產不問其取得者是否正當,乃另一問題,於此事無關,即彼一毛不拔,亦勿怨惡。又反過來,人來向我勸募者,我如有錢,則為公益起見,當盡力認捐,但決不於大眾中特誇示富有驕氣,使人難堪。若我無力,則亦不以為羞,當場婉辭之,所謂直道而行,這是佛子的思想。

二、對有權位與富有的人。不隨俗趨炎附勢,亦勿特意疏遠避嫌,心懷質直,視之極平淡,無一毫嫉妒心。以為富有是人生一時的際遇,如遇春風則和暖,遇冰霜則寒冷,各有因緣,有何足羨?再如粉墨登場,台前裝扮或好或醜,及到後臺,還我本來面目。所以對貧苦人決不輕慢,一樣尊敬,而自己地位貧賤,對人亦勿自輕,亦勿疑人輕我。輕慢是世俗劣見,自尊是自己的自重,心量平等是佛子的思想。

三、對於名利。世俗以虛名為榮,佛子以名實相符為貴,不符即是盜,名利又安在?至金錢之利,世俗以得於分外者為可喜,佛子以為可恥,蓋問心不安也。彼視”名利”二字如衣錦繡。今遇重大典禮,應受則受之,勿愧亦勿矯情不取,適成其偽,此佛子的思想。

四、對得意人。世俗每有兩個觀點,一是嫉妒,一是羡慕。佛子反起一種憐憫心,想到伊他日失意時的難過,總希望他覺悟,勿貪虛榮,這是佛子的大悲思想。

五、對他人子女。佛子的思想以為不能普愛,但當作平等觀,與自己兒女不二。且視老年人可生我者皆我父母,我可生彼者皆我子兒,余如兄弟姊妹耳。如遇其困難,我可以為力者無不盡力資助,然亦有分寸,非可濫施也。

學佛要有聰明

學佛要有聰明,始能得巧勁,往往死用功,越用功越遠,倒不如不用功的人忽而得機,見到便見到,且問見到個什麼?在不曾見到以前,往往死要去求他,不知越求越不見。譬如世上本沒有這個人,你卻要想像這個人的相貌年歲,如何可得?此本無面目的面目,要信得過,非有極大智慧,極大魄力,決不敢承當。諸位打了許多坐,這個沒面目嫡嫡親親的自己,見到沒有?你以為你現今的身體是你的身麼?你的思想知識就算是你的心麼?除了這兩種,卻拿什麼來當你自己呢?古人說要見到了這個真面目,才是你世世生生安身立命之處,否則捕風捉影,總不能拿風影來當你自己的呀!這個東西,就在你眼前,要去求他,卻是騎牛覓牛,這個東西,既在眼前,你自己看就是了,問佛問我,問諸經本文字,和一切理論,究有何用?師兄弟每次見面集會,切不要空過了,辜負了自己的好光陰。大家且商量商量看,人家是非長短,莫去管他。譬如高樓上看馬路上形形色色,不是不見不聞,見了也管不來,管了也一無用處,此心正如此空空地,不是有心,不是無心,正這個時,是什麼?在在處處用心,用這個無心。心是正文,物來隨應,事到隨了,刹那仍歸到仁者自己的本位,你們即今在歸仁裡樓上,且道如何是歸仁?又如何是天下歸仁!學佛不是前進路,是回頭路,這一點切切要認清。但有智人,連回頭尚且嫌費事。他說:回頭已遠了,本來就在眼前!不是來回可尋的事。

以上諸條,諸仁且自己各個一參,看到幾層,功夫已進到幾成,不必客氣。鍾鼎居士先逐條對大眾一講,互相討論,莫分高下,反增情見,這是斬不斷的葛藤,脫不開的生死。且道,錫庚居士,畢竟有個生死來去麼?還見嗎?是大解脫!

法語

無端一念,妄立幻軀。
  此一往來,寧非多事。
  世緣既盡,有何之戀?
  仗般若火,還入淨空。
  一切熄滅,惟大願王,
  自在十方,動而不動。

正是:

花開花落春常在, 雲去雲來月自明。

佛法在社會上有什麼用處

自漢明帝時代,佛法正式來到中國,至今一千八百餘年,只僅少數學佛的人,明白佛法是怎麼一回事,其餘社會上一般人士,不問有識無識,始終不曾明白佛法所以然,因此佛法的好處,社會上竟一點也享受不到,一向埋沒在黑暗之中。甚有不肖的出家、在家人,不但不向社會上溝通,把真正佛法的精義妙用,貢獻到社會上去,反發生許多厭惡的事情,使人有所藉口,大肆攻擊,再加養尊處優,由寄生蟲進步到害生蟲。獅子身中蟲,自食獅子肉。佛法的困難,可想而知的了。

社會上一般輿論,對佛法無非是以耳為目,從不肯悉心研究,只籠統說,佛法是消極的。但不知經上明明說,度盡無量眾生,成無餘涅槃(即是成佛)。又雲,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!可見是絕對積極的。他們又說佛法是迷信的,不知佛說,眾生迷惑顛倒,作業受苦,自造惑業苦三輪,為貪嗔癡三毒所迷,必得度彼,登於覺岸,了達人生真諦云云,可見是絕對破除迷信的,況且世上不學佛的人千千萬萬,何以一樣的顛倒迷信呢?

世上所論的鬼神迷信,此是靈學,本與佛法無關,拜祭邪神的迷信,佛經上明說,絲毫無益,一般不讀經的人,妄作許多議論,真是不見貨而論價,豈不可笑。所以真正有學問的人,對於一件事,在沒有研究以前,決不肯壟斷立論,貽笑大方的。

佛門過去的一切,本不必向社會上辨明,也不必說佛法是如何好,因為是沒有用的。譬如一種藥,可以起死回生的,向不病的人千說萬說,表揚好處,試問有什麼用處,還不如簡單表明用法,讓真正自己感覺有病的人,自然地自動來試驗,妙在此藥,只要肯吃,無有不靈的,到了有效驗時,你要他不信,也做不到了。有這一層的真力量,所以顛來倒去,佛法總沒有壞滅的時候,所以我常說,塔廟、舍利、佛像、經論,一切都可以毀壞,只有佛法,永永打不到,為什麼呢?他自說打倒的那個東西,就是佛法,如何能自己打倒自己呢?

言歸本傳,少說廢話。我把佛法的好處,貢獻在新建設的社會上,使目下自認為苦惱的病人,不妨試用一下,才知不是虛妄,不是老太太求福報平安的佛法,在十五年前,我個人也有過慢、疑,後來看見一篇佛論,句句都是我心裡的話,才知道佛法,不是如此簡單的,不是迷信的,不是消極的,也不是單求佛的,於是又發心學佛。數年之後,又覺得經論是靠不住的,竟要完全靠自己的,自己明白自己,才是真學佛,學得同佛一樣。如講文字理解,等於空口答白,開一張空頭支票,銀行不付現款的,於是一心走入正路,實行參究。到現在,略為明白佛的好處,知道如何是佛,如何是法,又如何是社會上必須要的,必應用的,竟一步也不能離的。佛法在社會上,譬如一種食料,豆腐和米糧,看得不要緊,而又極要緊的,世上一切一切事業,不管國事政事,家事人事社會事,花樣儘管翻新,佛法是永永不變不易的。食料中拿豆腐來比,佛法是一塊豆腐,你要紅燒、清炒、麻辣、油灼、作羹、作餡都可以,但豆腐不能變換。能離了豆腐做豆腐,佛法才能打倒,因此法是種種生滅,佛是不會變化生滅,因為佛法,不單比米糧和豆腐,竟是吃米糧和吃豆腐的我,可以打倒嗎?

佛說佛法,不是我釋迦佛的法,世人第一要認清,釋迦佛不曾有法教人,只要眾生明白自己的佛法,才是佛法。這一點,如果不明白,就不能研究上乘佛法了,因為世人,不明白這一點,所以佛法,在社會上,似乎不發生關係,但不是佛法無關係,是世人不明白處處是關係,並且是至密至切的關係。又譬如遊子離家,忘卻本來產業成一窮人,豈不冤枉而可惜呢。佛是什麼,是人的可能性,從性裡發揮出一切能為作用,就是心,心的種種變,立出許多法門,才是法,這才是佛法。所以佛法,是人人有的,因為名稱上的誤解,當作釋迦佛的法,那是大錯特錯,錯到萬里以外去了。

佛是覺的意思,又是本覺義;人人有本覺,有覺的本能性,所以有一切作為。不過作為有對不對,合適不合適。這一塊豆腐做的好,做的不好,是另一個問題,豆腐卻不曾改變的。因此佛,是不動不變的,法是幻起幻滅的;就是性,是不生不滅的,心是幻來幻去的。諸位如果嫌”佛法”這兩個字太陳腐,就改個名稱,叫能力亦可,能是體,力是用,能是本有的,力量不同。譬如人人能做事,但力量有大小不同;能是永在的,力是變化的。試問人的能力,可以取消打倒嗎?

社會是人的組織,人人發揮那本能,只要合法。所以經上說,一切法皆是佛法。人用一把刀,去救人,或去殺人,一救一殺,是人不是刀,雖同是一把刀,能救也能殺人,有了功不在刀,犯了罪,於刀又有什麼相干呢?因為人是佛,刀是法,社會上真正需要的,究竟是什麼呢?是人還是刀呢?當然是人,而且要有用的人,這是一定不易之理。但如何是有用的人呢?必有個唯一條件,當然是利公眾事業的人,不要害社會的人,但人又如何而能不害社會呢?又必有個唯一的條件,當然是要明白的人,不要糊塗人。但人的明白與糊塗,只在覺與不覺,覺悟的人必有種種表現,所謂智者不惑,仁者不憂,勇者無懼,這才是社會上最需要的,有用的明白人。

但人個個有智、仁、勇三德,何以老是憂愁、迷惑、恐怖呢?就是因為不覺:有能力而不會起用,所以逢到貧窮就不能不移;得到富貴,就不知不覺的淫放;見到威武,就不敢不屈服了。試問一家人口,上自家長,下至僕役,個個是沒出息,沒主意的人,還成個家麼?推廣開來,人人如此,還成個世界麼?人人要發揮,那本能力,要從本能中,生出三力來,就是定力、識力、體力,人失去了三力,只可做環境的奴隸,就不能和環境奮鬥,有能無力,是個沒用的迷人,社會上要他做什麼!

如何是定力呢?定,見境不惑,人受了環境壓迫,改變宗旨,就失去了定力。

如何是識力呢?人要判斷一件事,進退得失,眼光非遠大不可,認識的清,見過於人,是識力。

如何是體力呢?人身健康,體力充足,饑飽寒暑者不怕,方可以擔任大事,所謂精神為事業之根本,此是體力。

此三力,相因如環,第一在定力充足,則識力遠大;無論何種困難事,可以不動心,不驚怖,心定神安,氣足血旺,自然而康健;康健的人,自然志氣堅強,不動不搖,膽識兼憂,可見三力是不分的。

人生在艱難恐怖之中過日子,如何而能不病呢,多病的人,又如何而能長壽呢?一切事業,無由發展,關係之大,不可思議。世人往往缺乏定力,得失心既深,憂慮亦日多,遇到困難事,無法排解,無法應對,痛苦不堪言狀,再加上環境壓迫,內外交煎,不老即病,不病即死,甚至厭世自殺,此豈社會之福!推求原因,由於應付無辦法,不是無辦法心亂了,想不出辦法來,並且無力量去抵抗。你看三力與人生的關係,大不大呢?

要得三力,不是讀讀書,明白一點理解,可以做得到的,事到其間,往往一點也無用。前清時代,當初一個老先生,帶了幾個學生去考,先生自己也下場同考,那先生,平日以理學自命,道貌儼然,不可侵犯,常教學生要練定力,考畢後,喜報到來,說學生中了,那學生大喜,不覺忘形,老先生大加訓訪,說道,不過中得了一個舉人,何以忘形至此,平日所教的定鎮之力,都哪裡去了!學生遂悚然不敢放肆。不到半日,老先生正在小遺,忽報老先生中了。那老先生,手執溺器,口雖不言,卻忘乎所以,把溺器竟放在桌子上去,可見口說定力,是無用的。

我們要求真正的定力,非依佛法學禪定不可,禪定只是識自本心,見境不惑,由定生慧,即是識力。凡習禪定者,往往少病延年,信而有證者,在本會已有許多人證明,不必再表明的了,因此為事證,不僅是理解,是有憑據,不是迷信。本會成立,八年以來,貢獻社會上,只這一點,是真真實實的法門,轉痛苦為健康,轉自殺為解放,轉煩惱為歡喜,尚是極小的好處。至於經濟,學問,養心練氣的大功夫,在修的人,自己得知,就不必談了。總之,佛法是人的心法,以心明心,以明白的心,應付環境,吃得起苦,忍得了辱,堅強不拔,百折不回,志大行圓,明因達果,養成有體有用之人才,這是佛法的用處,這社會上,是絕對不可少的。王陽明先生一生得力處全在佛法,法何負于社會,平白的,受了許多疑謗,豈不冤哉呢!但此不是疑謗人的罪過,還是我們不介紹的罪過,至於一般借佛法來騙錢騙人,還要保護自己不死,害得大家不信佛的人,那又不足論了。

我今天這個議論,不是替佛法做廣告,裝門面,實是平心貢獻世上,真有試探性的青年,不妨試一試,看到底有用沒用!如肯照我的修法禪定一百天之後,如果沒有憑據,請來問我。

如何了生死

甲、生死義

孔子曰:未知生,焉知死。死生之義大矣哉。世人莫不樂生而畏死,但不先明生,何以能知死。生死本屬一事,有生方有死,了生即了死,了生死即無怖畏,人生最大之苦根始斷。

要了生死,先得明什麼是生,什麼是死。生是個相續之相,何謂相續呢?是繼續相生,不是憑空而有。譬如一樹生子,子再生樹,父以傳子,子以傳孫。一不自生,二不他生,三也不能說是共生,說是共生,究竟誰是個主呢?四無因不生。生是個虛誑幻化的法,因此死也是幻化的法。就是我這個幻的生相,正在時時敗壞,敗壞到不可收拾,不可維持時,假名曰死。所以不自死,不他死,不共死,不無因死。死是個敗壞相,一生一死,如夢的幻起幻滅,暫時像真,畢竟是假。是以學佛的人,不承認有生死,只等於空華觀而已。

生死兩個字,平常人總當作肉身的一生一滅是生死,不知一個念頭的一起一滅也是生死。一件事情的一來一去也是生死。本來人的來生,原因一念而起,死時也因緣盡而滅,到精氣神不能維持時,一念放下,即脫然而去。所以一生一死,全憑這一念的主宰,幻心的一起一滅而已。

生死是輪轉無極。經雲:生生死死,如旋火輪,均屬眾生惑業所感。凡人生之初,因愛根所起,與父母之愛根緣會而成。經雲:因淫欲而正性命,是以愛偏于父者為女,偏於母者為男。凡父母識神慈祥明達者,每生明慧之子。昏惡邪迷者,每生陋劣之兒。以會合者,氣味有清濁,志趣有高下,無不與相應合,自然而致,未有種因惡而得果善者也。惡人常存惡念,是以子孫亦多惡劣,以種子劣也。然亦有時而種善因,得善果矣。善人亦有時而得惡子,則有三種原因,一由於神志一時之迷醉,生兒亦無良善;二因夙世孽債未償;三因平時教育之不良,故亦無良好子女,社會蒙其害,此即是造業,業又有善惡之分也。

人死是報盡怛化,梵語名曰毋陀,以壽命盡,暖氣散,識神離。此三法齊集,遂成為死。壽命者,初生時之願力也。以生時無不乘願而來,願力堅者,種因厚而秉氣長,故多壽。然中途喪促,亦可短命。使地水風火四大之不調,暖氣由減而微,由聚而散,於是心失其主,識神不能會合,離肉體而去,遂成為死。

生死本有二:一曰分段生死,言生死來去,有肉體分段、相續敗壞諸相。二曰變易生死,即意念心境之變易,無形體之代謝,無壽期之短長,乃迷悟之遷移,無漏之業果,阿羅漢以上之生死也。佛菩薩有二身,一曰法身,證於理體者也。二曰生身,為濟度眾生。故入生死,托父母胎生,以神通力一時化現之肉身,是曰生。身同於分段,而與凡夫異者,彼則業力情牽,此則神通遊戲,彼則被動此則主動而已,故又名曰應化身。

由生達死,不離乎生住異滅四相,生為緣成,住為暫住,異為壞變,滅為死亡,亦一切有為法之四相也。

生死之六道輪回,出三界、往生西方,雖有分段變易之分,但卻同屬幻心之流轉。以生於娑婆者固幻,即往於西方者亦幻也。惟來生娑婆者,為糊塗渾入,不知其幻而幻化。往生佛土者,為自在願生,明知其幻而修真,一在未明心以前,一在初見性而後,一在亂時,一在定後,一為被動無主,一為有主願強,一為未斷欲愛,一為已斷欲愛。然慕西方亦愛也,惟法愛而非欲愛耳。欲愛不淨,不離六道。法愛不淨,不證菩提以法愛不淨故,遂有九品邊地之分。變易生死尚在,不可名了。以了生死者,大覺成佛也。故世間欲愛未淨,斷不能生西入成就門也。何也?以根本智未得,八識未轉為大圓鏡智也。

生與死如影隨形,不出十二因緣法。無明是父,愛是母,成就這個惑業,苦到老死為止,再由老死轉十二因緣,因緣無盡,生死無盡,苦亦無盡。但如何而知入生死,又如何而能了生死,曰覺。又如何而成覺,曰開般若慧。又如何而開般若,曰修。又修至如何而為究竟,曰明心。以出入生死者,未明此幻心者耳。

乙、無生義

世間一切,本無自性。無自性者,無定義,無主體,無獨立性也。譬如花木之生成,種子、土地、灌溉、人工、陽光,不與會合則不生,離一即不成。果誰為其獨立自主,又何物而可單指為花木乎?物物同然,人生亦然。生不可名為有生,死亦不得名為有死,以皆緣會也。其生焉,有父無母,有母無父,有父母而無我,皆不可也。其死也,有身無病,有身病而不致死,皆不可也。以畢竟無生,故畢竟無死。以相續相固幻,敗壞相亦幻也。是謂本不生滅,即名無生。

幻心之起焉,依於境,境亡則心空。境亡而幻心仍在者,乃幻心虛構,憑空攀緣過去幻境耳。然則幻心之生,不由他生,不由自生,生不知其生處,是名無生。

幻心之滅焉,因前境消亡而滅,因意念流轉而滅。如正思兄時,幻心中有一兄在也。忽又念友。幻心中轉而為友矣。于念友時,兄之幻心已滅。則又滅向何處去耶?去必有方,往必有所,不可得也。然則幻心之滅,不由他滅,不由自滅,滅不見其滅處,是名不滅,以不生故不滅,此名無生,又名無生法忍。

人之幻軀,隨心而轉,幻心為主,主人尚屬是幻,附於幻者,則更幻矣。是以無形之幻心生死固不可得,即有形之幻軀生死亦不可得也。

幻心幻身,兩不可得,但不廢有,以不廢有,故假立生死。然凡夫執幻為真,執空為有,以為定有生死,遂認幻生滅之幻心幻軀為實有,反認常恒不變之真性為虛無矣。此無他,執見聞為實,逐境流轉,入生死而不覺,無智慧以轉之也。世尊從三昧起,廣度群品四十九年,正為此耳。故世人欲了無生義,非親證不可,非文字片言所可解悟也。

丙、不死義

上既言無生,則不應再言有死矣。以幻軀有生滅相,假言為死。究其本體如來藏性,則絕無生死也。所言變易者,亦方便說耳。今姑離如來藏而獨言幻軀之生滅,發明幻軀之生滅相,無不由幻心而建立,則不死之義出焉。

人之取有幻軀者,如電燈之有燈泡。滅者,燈泡滅也,非電滅也。易新燈泡而又明,非燈泡明也,電本存在而複明也。是以燈泡可以常壞,常易,電則終無壞滅。此亦姑以為喻耳,以電亦生滅也。而此如來藏性,則生生世世,永永存在。人死而認為斷滅者,此最下劣之見,無因果,無是非,成為邊見,斷滅見,消極者可以自殺,並廢人事。若可以不愛身者,即可以不愛人,將無所不為矣。下劣者,可以放膽為非,落得做小人,貽害社會,放縱顛倒,使善人無為善人之機,尚複成何世界。此即是最大迷信,人類所不齒也。

凡人初死,靈性常有動作,或使人怖,或使人怪。其實無足怖怪,以此為中陰生,即魂之飄蕩未定者也。此魂隨緣而往,遇緣而會,遂入輪回。此入輪回之物,即屬不滅不死者。

不滅不死,即屬靈台智性。則我死者為何物乎?我之幻軀正如衣之附體耳,衣可蔽舊也,以其變也。凡物由成而壞,由生而滅,必經過若干次之變壞。其始終不變者,即始終不滅者也。即如我之智性,三歲嘗味,知為甘為酸,老至八九十歲,此味性仍無老變也。見色聞聲亦然。又人如四肢有疾而割除,肢體可殘,智性終不缺也。初生之兒,三四歲即能回憶往事,夙世所讀之書不忘,此又不滅不死之明證也。人之幻軀,實不如一相片之壽,以我五十之年,求四十、三十時之我,不可得也。甚至求如昨日之我,亦不可得也。而我少年時之像,依然仍在。則我之幻軀,又不如幻像之壽矣。我幻軀之不足恃焉如是,則人死不必悲,只我目前虛度之光陰,不及時求學,以明白心之究竟,碌碌一世,為可悲耳。

丁、了義分

了有二義,一曰瞭解之了,屬於理者。二曰了脫之了,屬於事者。理事不二,一了則百了也。

瞭解雲者,先瞭解生死是假名,根本不可得。明瞭上述諸義,則自然無貪戀執著心。而人生最難解決之問題,及最恐怖之死亡,從此徹了,豈不大快。然明理而不達事,仍屬無益,故以了脫生死為上。

了脫雲者,由修行而實證,證知生死不可得,方是真了生死。茲分別說明如下:

了生死者,非無生死也。二乘以不入六道輪轉生死為究竟,而不知非究竟也。生死如人之幻來幻去,凡夫為情見所牽,流浪生死海中,不能自拔,故必脫離。二乘遠離此海,死于有餘涅槃,自喜清淨,不起作為,不度眾生,焦芽敗種,淪於斷滅,是又一生死海,同一不了也。

菩薩不慕極樂,不厭娑婆,大悲心切,故入生死,心不為情見所拘,雖入而不染,狀似不了而實了也,此真了生死者。

我人首當決定者,在了知生死乃屬幻心之流轉,以覺此幻心者為解脫,不覺者為生死。不覺求覺,是以要修,修到覺,即成菩薩,再進一步,覺亦是幻心流轉,故覺亦是生死,必也。覺亦不可得,是名大覺。修到大覺,即成佛。故了生死者,非離娑婆,往西方,即名了也。乃不受情見所縛,娑婆西方,來去無礙,斯是真了。西方是大學部,往生彼土,仍當學習,學習至明心見性,華開見佛,徹了上述諸義,然後了生死耳。

要了生死,還從生死中了,解脫一切煩惱習氣,還從習氣上下手,躲避壓制,終屬無益,必焉初明心要,然後可與習氣奮鬥,越在苦難中求得,越靠得住。山林苦修百年,不如煩惱中一覺,如真實地修練,則在娑婆一世,勝在彼天上,或佛土過十世也。經雲:此土菩薩,于諸眾生,大悲堅固,一世饒益眾生,多於彼國百千劫行。但此專指初發明道之士,可與習俗奮鬥者言。若造業之眾生根本未明,亦欲如是,則從井救人,還以自殺。口唱了生死,反使生死堅固。是以往西方,比較穩妥方便,乃眾生複執於方便二字,引起貪得,以為生西容易,終無成就,至可痛已。

往生西方,原是了生死之初步。但如何而可往,亦必經堅強願力,除去粗分愛見。其細分愛見,則以大悲願力及佛力接引當之,兩面借力,勉強成就,萬無不費氣力,臨終助念,即可往生者也。

總之,智慧力量高一分,離生死遠一分。但不先明此義,力量終無由出發。之所言者,乃助諸仁初步功夫耳。
  一、先明心地,如實知自心相貌,徹了生死之所以然。
  二、力與情見奮鬥,解除一切往生前之障礙。凡我之一言一動,與覺背者,皆不能往生也。
  三、時與善知識為友,而修持正法。正法者,即其人當機之法也。但依密部修,尤當注重第一條,以非此不能明心耳。
  四、得以下列戊部所言各種緣助,則往生庶有一二分把握矣。又凡人所不自知者有七:(一)何時入夢。(二)何時醉。(三)何時迷忘。(四)何時誤入歧途。(五)何時動心。(六)何時死。(七)何時入胎。其原因總由不覺。以不覺故,入生死而不自知。人果欲了生死者,其先求覺哉。

戊、死之狀況

一、死有六類:(一)壽終死。千萬人中,未必得一。以通身無病,如花之萎而無傷者,方名壽終。(二)福盡死。即報滿也,類多平時享受過奢,貧苦而歿者。(三)枉死。非時死及不平等死之類。(四)善心死。死時有善念生者,掛礙少者,及臨終得正念者。(五)不善心死。起嗔恨心,顛倒發狂,或痛苦屬之。(六)無記心死。如突然虛脫,初不自知其病而死也。

二、不定枉死有九種:謂系自造,非定業也。(一)過量食。(二)誤食。(三)不習風俗水土。(四)病後複病。(五)強制大小便。(六)不持戒。(七)近惡友。(八)可避不避,如遇奔馬瘋犬醉人等。(九)非時行,如夜行等遇險道。更有九種:(一)得病無醫或無藥。(二)國法誅滅。(三)精靈奪氣。(四)火焚。(五)水溺。(六)惡獸害。(七)墮山崖。(八)毒蠱咒詛。(九)饑渴所困。

三、死時過程:先由地壞,次入水敗,再次火滅,再次風散,略述如後。此非臆造,乃廿載前修藏密時得師傳者,謹公諸同參焉。
  (一)凡有修持人,必預有感覺,或夢失其首,或夢倒騎驢馬,或諸惡夢,自有所感。或有病時,心忽散蕩失寄,或忽見佛菩薩示像,或夢他世界招致,又或病時自覺不支,乃以兩手掩兩耳,一開一合,耳無翁隆聲者,亦不久離世之兆也。但多疑之人,聞餘所說,時存幻想,因而成夢,則非死兆。因此自誤,非餘之咎也。慎之慎之。
  (二)垂死時四大分離,有內相外相之表現。子、地滅入水時。(外相)四肢笨重如山,舌卷口鈍,千言萬語不能說。(內相)如波隨風動,飄忽無定,又如草受風之狀。醜、水滅入火時。(外相)舌尖乾燥。喉口生煙,兩顴發赤。(內相)如火中之煙。寅、火滅入風時。(外相)四肢漸冷,身感無力。(內相)如燈光一豆,飄來飄去。卯、風滅入心時。(外相)呼吸有出無入。(內相)如一燈稍有微光,定而不動。辰、修心人至此時,則見此燈,變成月輪,無始業種,皆悉現前,是名為見,見即是業力,如平時有修持已見性人,即能以慧照力,隨照隨空,自轉月輪成日輪,紅光洞明(又即回光反照之時)。更再慧照其空,則刹那之間,此光明變成黑暗,是名曰滅。滅之既久(此時即離此接彼之時)。漸漸曙光發生,如天甫明,漸如日出,漸如中天正午,光明大開矣。此指刹那即生天或其他佛土者。其有不修行者,每屆命終時,由風入心之微光,無有變月輪之主宰,遂隨業力以漂流,生死遂無了期也。巳、按明心見性者,臨終於風滅入心時,即如神遊世界,了無掛礙,不必再有此過程。總之一切是幻,切勿再求前述各境,萬一不能,反增疑惑,則受害矣。一切境現前,無論善惡,都知是幻,即佛來接引,亦極平淡,視為當然,一有貪得,即起魔見,以貪得即頓生熱惱,非清涼地也。

四、真靈出離時,約為六處:
  (一)暖氣頂出者,無中陰生,成聖者也。但必有他瑞相為輔,如異香,或坐化,或談笑而逝,能說法而逝者,必定成聖也,否則不敢必定。
  (二)由眼出者,其光倍增,或死後第二日瞳仁勿散,此無中陰生,升天者也。但必有異香,否則亦只生人道之高者耳。
  (三)由心出者入人道,愛欲未斷也,有中陰但時甚短,至多七七日,或百日,得助力即可超生。
  (四)由腹出者入鬼趣,有中陰,若神氣兇暴而昂然者,入魔道。
  (五)由膝蓋出者入旁生,此必死時不安定而翻動,或先現花報如鳥獸鳴,此平時殺報重者如之。
  (六)由腳心及下部出者入地獄,但必形狀怖惡,或口鼻流血而有穢氣,此無中陰頓然全身冷硬者是。

五、死時顏色可別:
  (一)鮮花色者天相。
  (二)和善色者人相。
  (三)黃色帶苦者鬼相。
  (四)青色而形歪者畜生相。
  (五)青色而兇惡相者魔相。
  (六)黑色而穢臭流血者地獄相。

總之死時主張,全在平時有力,一曰心空,二曰無怖,三曰歡喜,如官之升任,要歡喜,勿悲哀。今以老朽之軀,易一新而壯者,豈不甚妙。況去來無礙,本無痛苦。所苦者,一時之情見耳。此對治法也。人到臨死時,第一正念,但求解脫,勿生貪戀。惟四大散時,氣不免要亂,當用全力,聚氣于丹田,將我心氣集成一點如光,白色,此即定力。然後用力吸引而上,上至於心,全力即在心,心再提上,過喉,直升於頂門,全力在頂只許直上,不許退下。自下上到頂時,一路吸若有聲,則頂門自開,我之元神,廓然遍滿法界,無複有身,無複有心,一切罪障業障,當然消滅。此時更無能死所死,能生所生,並無佛,並無接引,盡虛空即是我,我即是佛,如太虛點雲,自在無礙,到一切身苦斷,不覺離娑婆而極樂矣。此是最簡最密之法,非修心中心法,不能有此攝引力也。行者當知,此乃定力未足之人,臨死時之方便法,其定力充足者,不必費此事也。以此尚是笨法,一時借用,不是究竟。至於平時,萬萬不可戲弄,小則大病,大則即死。倘輕試之,反感痛苦而生疑謗,則成為罪人矣,非餘之咎也。惟修行人可知其法。備于臨時,已決定知自己之死時,方可用耳。又自己之死,功深者,早半年自知,否則半月,可提早打主意,準備新官到任去可也。再此節亦勿輕為人道,恐外道轉以誤人也,自己受地獄之報,至囑至囑。

己、臨死救度

一、臨死時,以助其正念為主,但切勿使之生厭,如大聲念佛,自朝至夕,反使生厭,亦少益也。必借用各法為輔。
  二、察其平日之功行與事業,及各種習性,隨機說法開導之。
  三、察其根器何者為利,凡病腎者,目先失明,耳先失聰,由鼻根助之,使聞特種香味,引其皈佛之念。
  四、察其平日最戀者何人何事,一一說法解除之,以斷其愛念。
  五、令左右切勿悲泣。
  六、說法時第一帶笑容,若無事然,而說法宜簡要切實。
  七、提起其生前種種功德,許其必生善道,引起其歡喜心。
  八、于緊急時,特要注意各點如下,切勿先自著慌。(一)令本人注意眉目間,指示曰:由此處上升,必生極樂。必再三告之。此法同善社平日時時用之,故成病,不知只可用于一時,此時正要用也,如修行人可急告以前法。(二)告曰:爾聞我佛聲咒聲時,佛光即至,當可見佛,可隨光而去。咒用大悲心咒,或大悲咒、光明咒、吹耳往生咒,及本人平日信仰菩薩之咒,及彌陀聖號。又在念咒時,施法人心念決其必定速去,則彼解脫亦速,以仗咒力也。(三)告曰:爾夙世一切罪業,皆全消矣。非爾之力也,神咒之力也。此用以堅其信心。(四)有舍利者,供入其口,但必斷飲食後,切勿早供。(五)焚微妙之香,能勿使本人見更妙,又香不可太濃厚。(六)室內宜寂靜,如本人惡見之人,此時切勿令見。(七)察其有坐起意,則徐徐扶起,切勿早著送終認,以傷其神。(八)同聲徐持佛號,切勿大聲,以和緩為貴,哭聲念者尤忌,不如勿念也。如能輕輕擊磬,煌然之音,可以使之皈佛,而善心起也。又聲不可太宏大。
  九、死後切勿翻動。如坐化者不能持久,則必二十分鐘後,徐徐再放下(此指在家居士言)。惟頸後必墊高,使極舒適。
  十、令家人必七小時後,方出哭泣聲。
  十一、宜早殮,宜儉素,先用陀羅經被覆其面,以光明咒為上。
  十二、死後如有玉柱下垂時,不必擦去,可用熱手巾蓋之,使之縮上,其形如涕而白,兩鼻齊出,此生前修道功者有之。然亦有夙世修者,吾九兒小龍,四歲而歿,玉柱雙垂,香滿於室,此生天之證,未足奇也。臨死總以神志清、掛礙斷為第一。蓋如此解脫,縱不生西,亦決不入惡道,再遇因緣,定可上升天道也。略說生死義竟。